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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资标准的通知
日人社字〔2016〕7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日照海洋城党政办公室、财政局,市直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省、市统计部门公布,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734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在确定201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以此为依据。
对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2010〕63号)规定的在职职工,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1746元,其中财政承担524元,个人承担1222元;按统账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3448元,其中财政承担805元、个人承担2643元。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日政发〔2015〕3号)规定, 2016年度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
统筹年度自2016年6月起至2017年5月止。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6日